有金錢上的困擾的人很多

很多人急用錢卻求助無門 有時候就走上不好的借錢管道..

所以我今天分享了一個合法的借錢管道給大家

http://goo.gl/URy8ZL

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3款1.事實發生日:104/12/242.捐贈原由:支持「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」推廣文化藝術及舉辦公益、 藝術活動之用3.捐贈金額:於105年度在新台幣16,000,000元之額度內,授權董事長依基金會之資 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進行捐贈4.受贈對象:財團法人勤美璞真文化藝術基金會5.與公司關係:實質關係人6.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:無7.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:無8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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